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我承诺:
本人已经取得符合教育部要求的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毕业证书,否则自愿接受下列处理:
1、报送省教育厅、教育部审核后,资格未通过学校将自动取消入学资格,学费不退。
2、学生毕业资格审核,对无专科学历、假学历、及非国民教育系列证书的“专升本”学生,不准予毕业,取消其本科学籍,学费不退。
由无专科学历、假学历及非国民教育系列证书带来不能取得本科文凭的不良后果,由本人负责。
专业: 年级: 形式:
承诺人(签名):
教学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