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发布时间:2015-06-27 浏览次数:

 

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优良传统,是促进党员队伍的自身建设,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措施,是密切党群关系,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把党的方针政策化为群众行动的良好途径。

一、每位党员要联系12名入党积极分子或普通群众,经常与他们谈心,了解他们的需求,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每学年二次向党支部汇报联系情况。自觉与联系对象交流,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积极向党组织及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二、主动配合组织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耐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关心群众生活工作,努力解决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及时向党组织反映。

三、党员要谦虚、谨慎听取群众的批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融洽与群众的关系,把群众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

四、要教育群众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爱国家、爱集体、爱学校。

五、对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情况,向党组织反映其愿望和要求,以实际行动向入党积极分子言传身教,鼓励和帮助其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帮助联系对象特别是入党积极分子提高对党的认识,促使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不断发展壮大党员队伍。

六、党支部每学期要对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经验,发扬先进。

七、党支部要采取召开群众座谈会和个别访问谈心等形式,听取群众对党员的思想、作风的反映,接受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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