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发布时间:2015-06-27 浏览次数:

        (一)领导机制

院党委对学院党建工作负总责,党委书记是学院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委委员对所分管部门和所联系教学单位的二级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党总支部和直属党支部书记为所在党总支部或直属党支部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建立由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书记和党委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各二级党组织要建立起相应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

        (二)主要原则

        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整合各方面力量,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紧紧围绕建设高水平的商科院校这一奋斗目标,紧紧围绕“育人”这一根本,积极组织开展好各项党建工作,促进学院的改革发展稳定。

        ⒊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各二级党组织要组织教师党员、管理岗位党员、学生党员和离退休党员从各自的实际出发,找准工作的着力点,按照不同岗位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全面推进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⒋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法,使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主要责任

        ⒈切实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建工作的有关决议和精神,研究制定学院党建工作的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⒉建立健全党的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领导和指导基层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

        ⒊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按照相关规定选好、配强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积极开展学习、培训等工作,努力提高党总支部和党支部书记的党性修养和党务工作能力与水平。

        ⒋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特别要注意在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广大青年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切实增强广大党员的党员意识,认真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⒌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干部,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责任分工
        1、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日常工作,履行本单位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围绕中心工作,团结带领支部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求真务实地完成单位的各项工作。同时,认真抓好党支部工作制度的落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实行党建目标管理,促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2
、副书记:在书记和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书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指导学校公会、团支部、大队部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抓好教职工经常性的思想工作,负责处理、解决好思想工作中的矛盾。
        3
、宣传委员:主要负责宣传工作。及时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动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指导开展文体活动。办好学校党建工作的宣传橱窗,做好通讯报道。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4
、组织委员:主要负责组织工作。了解和掌握支部的人员状况。提出党支部组织生活安排,检查和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负责做好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各项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5
、纪检委员:主要负责纪律检查工作。抓好党组织的作风建社

        6、青年委员: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指导本单位团工作和青年工作。

        ()主要目标

        ⒈组织坚强有力。党的组织健全,设置合理,各项制度配套落实,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在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事业中,充分发挥好领导核心、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⒉党员作用突出。广大党员自觉学习党的知识和理论,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党员意识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学院的建设发展做出贡献。

        ⒊工作得到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的各项决策决定得到贯彻落实,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发挥,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围绕“育人”的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⒋师生员工满意。党建工作体现师生员工的意愿,组织、宣传和服务师生员工工作成效明显,其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和发展,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主要措施

        ⒈深入调查研究。院党委要结合学院党建工作实际,确定重点课题,组织力量进行调查研究。党委成员要经常深入基层,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问题。

        ⒉建立党委委员党建工作责任点制度。由党委书记牵头并负总责。每位党委委员负责所分管部门和所联系教学单位的二级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党委委员通过参加重要的组织生活、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督促检查,加强责任点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推动院党委、院行政的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根据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目标要求,持续深入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院党委定期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⒋搞好舆论宣传。要把宣传党的先进性及先进性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充分利用学院电视台、院报、广播站、校园网等各类媒体,深入宣传党的光辉历史和新形势下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及时推广、介绍党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浓厚氛围。

        ⒌强化督促检查。切实开展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主要保障措施之一。结合每年的院级党建工作评估,辅之以督查、交叉检查和随机检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二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将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列为各二级单位领导集体和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之一。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得力的予以批评,对在责任范围内出现严重问题而没有及时解决的,严格按照党纪党规的有关规定,追究该领导集体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落实党委委员党建工作责任点制度的工作要求主要有:

        1、院党委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题党委会议,研究二级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和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汇总党委委员在落实责任制工作中所发现的问题。能够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创造条件分阶段进行整改,逐步加以解决。

        2、党委委员每学年初要与责任点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书记沟通,制订具体的年度工作计划。

        3、党委委员要全面掌握责任点所属党员主要的思想动态和责任点在党建工作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指出其工作上的不足,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

        4、党委委员要经常与责任点的支委会成员、普通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互相交换看法,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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